在新頒布的三個環境噪聲國家標準中,都要求在測量前后使用多功能聲校準器校準測量儀器的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 dB,否則測量無效。聲校準器應滿足 GB/T 15173 對 1 級或 2 級聲校準器的要求。那么到底要選擇哪一級的聲校準器呢?
在GB/T 15173《聲校準器》標準中,將聲校準器的準確度等級分為LS級、1級、2 級。LS 級聲校準器一般只在實驗室中使用,而 1 級和 2 級聲校準器為現場使用。1 級聲校準器主要與 1 級聲級計配套使用,2 級聲校準器主要與 2 級聲級計配套使用。在IEC 61672-1:2002《聲級計》標準和JJG 188-2002《聲級計檢定規程》中,規定 1 級聲級計要用 1 級聲校準器進行校準,2 級聲級計要用 1 級或 2 級聲校準器進行校準。道理是很清楚的,只有用 1 級聲校準器校準 1 級聲級計才能保證 1 級聲級計的精度等級;如果用 2 級聲校準器來校準 1 級聲級計就不能保證它的 1 級聲級計的精度等級。
以前在環保部門基本上都是使用 2 級聲級計和環境噪聲監測儀器,都是配置2 級聲校準器。但是在新的環境噪聲標準中,規定測量 35 dB(A)以下聲級時要使用 1 級聲級計,這樣就要求各地環保部門在選購 1 級聲級計的同時,要選購 1 級聲校準器。
按照工作原理,多功能聲校準器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活塞發聲器,它是一種由電動機轉動帶動活塞在空腔內往復移動,從而改變空腔的壓力,產生了聲音。由于活塞的表面積、活塞行程和空腔容積(活塞在中間位置時)都保持不變,因此它產生的聲壓也非常穩定,通常能滿足 1 級聲校準器的要求,有的還可作為 LS 級聲校準器。活塞發聲器的大缺點是隨大氣壓的變化產生的聲壓級也會發生變化(如下圖),如在高原西藏拉薩市(海拔3600米),它產生的聲壓級比在平原地區要低 3 dB左右,這就需要對大氣壓的變化進行修正,才能達到規定等級要求。另外活塞發聲器失真也較大,而且工作頻率只能到 250 Hz,對于只有A計權的聲級計,校準的誤差較大。
(2)帶溫度補償的聲級校準器:這種聲校準器如AWA6221B型聲級校準器,由電路產生頻率為1000Hz的電信號,經放大后驅動一只小型揚聲器(壓電陶瓷型或動圈型)發聲??紤]到揚聲器聲壓會隨溫度而變化,因此加入溫度補償使聲壓保持恒定。這種聲校準器只能達到 2 級聲校準器的要求,而且它受大氣壓的影響與活塞發聲器類似,也需要進行修正。
(3)帶聲負反饋的聲級校準器:這種聲校準器如AWA6221A型聲級校準器,由電路產生頻率為1000Hz的電信號,經可控增益放大器放大后驅動一只小型揚聲器發聲,該聲壓被參考傳聲器接收,并反饋到放大器,控制加到揚聲器上的電壓,使其產生的聲壓恒定。它有三大優點,一是由于參考傳聲器具有較高的穩定性,因此這類聲校準器具有較好穩定性,可以達到 1 級聲校準器的要求;二是由于參考傳聲器的靈敏度不隨大氣壓變化而變化,因此該聲校準器產生的聲壓級不需要對大氣壓的變化進行修正;三是校準時傳聲器與耦合腔配合不必非常緊密,而且可以校準不同等效容積的傳聲器;四是除產生94 dB聲壓外,還可以產生114 dB(或104 dB)聲壓級。
如果多功能聲校準器在環境條件(大氣壓、溫度、濕度)變化時,必需通過修正才能滿足相應標準等級要求,則應在聲校準器等級后加字符C,即LS/C、1/C或2/C。但是,對于LS級和1級只允許對大氣壓進行這種修正,不允許對其它環境條件進行這種修正。
目前國產的聲校準器主要是第二種,而且性能質量參差不齊,有的就是一只普通小型揚聲器或受活器,連溫度補償都沒有,大多沒有表明需要對大氣壓力進行修正,也不標注字符C;有的竟然將這種聲校準器標示為 1 級聲校準器,更是誤導用戶。
所以,建議用戶今后盡可能選購 1 級聲校準器,利用它既可校準 1 級聲計,又可校準 2 級聲級計,也省去氣壓修正等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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